部门概况

审计处部门概况

一、工作职责及内设科室

审计处是学校独立设置的内审机构,基本职能是内部审计检查与监督。主要承担工程类、财务类和管理类审计。审计处在校长领导下,对全校的工程、财务及其他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。

学校内审管理的基本原则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,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,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,监督并规范各类管理活动,推动学校事业发展。

学校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: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。

审计处编制为4 人,其中处长1人、副处长1人、科长2人。处长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,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审计日常工作,负责工程类审计。审计处内设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两个科室,分别负责学校建设维修工程审计和财务、经济活动审计工作。

二、部门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审计法规,建立健全审计规章制度。

2.组织实施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,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。

3.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审计,包括预算审计、竣工结算审计、跟踪审计等。

4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实施资产管理、科研经费、后勤保障及专项资金使用等专项审计。

5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实施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,对二级单位执行上级政策、学校决策部署进行审计监督。

6.根据学校安排,负责对校内有关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、有效性进行审计。

7.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8.负责对委托社会咨询机构进行管理、指导与监督。

9.负责审计项目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10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工程审计科职责

1.负责完善工程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。

2.负责拟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年度工作计划。

3.按照审计年度工作计划,负责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审计、竣工结算审计、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工作。

4.督促落实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5.负责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管理、指导与监督。

6.负责工程审计项目及相关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、移交及安全保密工作。

7.完成审计处其他工作。

四、财务审计科职责

1.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。

2.负责拟订财务及内部控制管理审计年度工作计划。

3.组织实施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,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。

4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实施资产管理、科研经费、后勤保障及专项资金使用等专项审计。

5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实施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,对二级单位执行上级政策、学校决策部署进行审计监督。

6.根据学校安排,负责对校属有关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、有效性进行审计。

7.督促落实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8.负责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、指导与监督。

9.负责财务审计项目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五、办公地点及电话

办公地点:集贤楼302、303、305室

办公电话:0719-884619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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